七年前的我
到底是怎樣的。
從前
小時候
我很喜歡寫作
要是白仙勇的啟蒙老師是他家那廚子老央
我的啟蒙老師一定是我哥哥的中學同學的那本恐怖小說
哥哥比我年長 8 年
有一天
他把同學寫的恐怖小說帶回家
看了以後
小朋友的第一個感覺,不是覺得可怕
而是覺得自己可以比他寫得更好
只有小學程度的我
竟然開始寫起恐怖小說來
我從來是個充滿矛盾的人
一邊廂對自己的能力和想像力有信心
另一邊廂卻自慚形穢,不敢讓媽媽看見。
直至有天,媽媽翻我的東西時(天下間母親最喜歡做的一件事),看見那本我自製的恐怖小說。她竟然在晚飯的時候在全家人面前讀出來。
我一向對自己不太有自信,這下子,真的想找個地方躲起來。
我搶過媽媽手裡的簿,叫她不要再讀了,從此也不再寫恐怖小說。
好些年後,媽媽對我說那時候把我的小說讀出來只是因為覺得我寫得好。
當時的我卻覺得自己寫的實在難登大雅之堂,難為情之下老羞成怒。
後來我發現,原來當你真正熱衷於一件事,那份熱情是時間不能沖淡、並連旁人目光都可以放下不理的。
18 歲那年,我和一個素未謀面的網友,因為喜歡寫作,所以開了個網誌:《十七 x 游牧人》。
後來,當然是懶於堅持更新,結果被擱置了。感動的是我投身社會做事後,竟然有時會認識到曾經看我網誌的人。這些感覺是很奇妙的。因為他們所知道那些關於我的事,可能比我的朋友所知的更多。
有時候寫作也是件很高風險的事,因為不自覺就會把內心世界太過流露人前。
七年後的今天,她和我在 facebook 聯絡了,重新開個專頁,七年間,唯一沒變的,是我仍然喜歡寫作。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shesquare
:)